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佰威娱乐党办字〔201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度批准立项的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检查材料填报要求 1、应报送材料 (1)《2014年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原件2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后装订); (3)《2014年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填写报送)。 2、受理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4月10日前。 四、其他要求 1、立项项目应按照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外,还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附项目实施小结,经所在支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思政研究会审定。 2、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者,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所在支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思政研究会审定。 3、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者,不予结项评审;情节严重者,视同自动终止研究,将予以撤项,两年内不准申请同类课题。 4、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者,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并延期结项评审;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者,将予以撤项处理。 联系人:刘亮,联系电话:5700659,信箱:liuliangxuan@126.com 附件1:《2014年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4年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2:重要事项变更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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