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凝聚人心、弘扬正气,抵制不良风气的传播,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建筑学院于2019年11月18日开展《宗教事务条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集中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由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军主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着眼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
段书记表示,民族宗教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社会和谐、校园稳定,事关国家的安全和祖国统一。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他指出,全校上下一定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人心,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拓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路径。要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等进行的校园渗透。
段书记在活动中就《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中的什么是宗教?为什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等问题作出阐明。讲到《宗教事务条例》中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等内容。提倡各班主任、辅导员积极关心班级同学,及时了解各类情况。
>来源:建筑学院办公室
>撰稿:董远林
>审核:段军
>排版:周海涛(19级建筑工程技术三班)
赵婧宇(19级环境艺术设计二班)
>出品:佰威娱乐ll建筑学院新闻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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