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威娱乐ll 威海市技术学院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形成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学院的内涵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学院办学综合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范围和标准
1.科研成果奖
科研获奖成果,是指获得各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
科学技术奖,是指各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指各级政府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是指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发的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
单位:分/项
奖项 等级 | 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 | 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教育部 | 省教育厅 |
一等奖 | 1000
| 500
| 100
| 300
| 200
|
二等奖 | 600
| 300
| 60
| 200
| 120
|
三等奖 | 300
| 100 | 20
| 80
| 80
|
2. 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是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其它科技计划项目等。
省部级课题,是指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科研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山东省软科学项目等。
市厅级课题是指教育厅科研项目、威海市社科规划项目、威海市科技项目等,以及各级学会立项课题。
院级课题是指经过学术委员会表决、院务会批准执行的项目或科研处根据学校授权确立的其它类项目。
横向课题是指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通过合同委托我校承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非纵向项目 。
单位:分/项
类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厅级 | 院级 | 横向课题 |
计分标准 | 180
| 120
| 50
| 30
| 10 分/万元 |
3. 论文
论文,是指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我院《学报》论文、省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
各类报刊所出版的增刊、无确切刊期的刊物、各学术团体或出版机构组织编写或出版的论文集,不列入计分范围;对于SCI、EI、ISTP、SSCI收录的增刊或论文集按同档次期刊论文认定;除SCI、EI、ISTP和SSCI收录期刊外,其它在无CN刊号而仅有ISSN刊号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列入计分范围;中文核心期刊,系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览》最新版收录期刊。
单位:分/篇
类别 | SCI、EI、ISTP、SSCI | 中文核心期刊、JCR、CSSCI、CSCI | 一般公开期刊 | 我院《学报》、省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
计分标准 | 120
| 50
| 20
| 5
|
4.著作
著作,是指正式出版发行与专业教学和专业科研相关的专著、编著。其中:
专著是指完全是阐述作者独创的理论或观点、有完整的学术体系和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方面的专门著作。
编著是指利用已有的理论、方法、规定、标准,经编辑、整理、充实而形成的学术方面的专门著作。
译著是指把某种外语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作品翻译成汉语作品而形成的著作。
论文及其它文稿结集出版不认定为专著、编著。单位:分/部
类等级别 | 国家级出版社 985大学出版社 | 省级出版社 普通大学出版社 |
专著 | 200
| 150
|
编著 | 100
| 80
|
译著 | 100 | 80 |
5.专利
专利,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单位:分/项
类别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计分标准 | 100
| 50
| 20
|
二、计分办法
1.所有项目只适用于完成人(发明人、作者,下同)为我院教职工,且其单位署名为佰威娱乐ll或威海市技术学院。
2.同一项目公开发表(出版、立项等)同时又获奖,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部、篇)若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等级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若低级别奖励时间在先,高级别奖励时间在后,可补差额。
3.合作项目依人数按一定比例计分,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分配并送科研处备案。
4. 各项成果若非我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对第二或第二以后完成人,计分按标准的40%或10%折算。
5.各项成果以完成或验收或结题等为准。
三、计分程序
1.科研成果计分每年度进行一次。
2.科研成果计分,采取申报制。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由完成者本人申报;多人或集体项目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系部收齐统计后,统一送科研处审核。
3.申报科研成果计分,应提交有效凭据。其中科研成果奖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成果载体;课题应提交立项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著作应提交出版物原本、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发表论文应提交刊物原本及其复印件,交流论文应提交会议内容、论文文本及参会证明,SCI、EI、ISTP、SSCI论文需提交论文稿件和提供网上论文发表网址或网络发表打印稿和检索证明;专利应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有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4.计分结果在校园内网公示7天。
5.凡因部门和个人原因造成漏报、误报的项目,且在公示期内未予补充、更正的,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也不予补充统计。
6.计分结果作为教师科研成果专项奖励、产学研与校企合作专项奖励以及业绩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四、本办法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发生争议由学校教学评估与学术评价委员会裁定。
佰威娱乐ll威海市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印发 |